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打擊Uber 議員促引入充公車輛罰則

【本報訊】運輸業界一直強烈反對Uber的營運模式,認為與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方式無異。即使警方近日高調拘捕Uber司機,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仍擔心,政府若未能有效規管有關的營運機構,可能導致問題愈發失控。他為此向運輸及房屋局提問,當局會否考慮加入非法載客取酬的車輛可被充公的罰則,以加強阻嚇力。

運房局:會適時檢討

運房局局長書面回覆指,未擬引入充公犯罪車輛的罰則,但表明會繼續密切監察相關的檢控數字及非法載客取酬的情況,並視乎需要適時檢討相關罪行的罰則。根據當局的數字,一四至一六年的三年內,警方分別就四、二十及十四宗私家車及十五、卅八及四宗輕型貨車非法載客取酬的個案採取執法行動。法庭就上述個案判處的最高罰款為五千元,最長監禁期為六星期,最長的取消駕駛資格期則為十二個月。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感謝您瀏覽東網。請按入詳細閱讀本網站所載之使用條款及細則私隱政策聲明,並須確定您同意接受有關條款及聲明的約束才可繼續瀏覽。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