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扣安全帶 的士惡客扑爆司機頭

惡客拒扣安全帶,扑傷司機更搭「霸王的」!七旬的士司機昨凌晨在北角接載三名男子往觀塘,期間前座壯男無扣安全帶,遂出言提醒,惟對方大發雷霆,更用手機將事主扑到「爆缸」,隨即與同伴落車逃去,事主負傷報警求救,惟警員趕至前兇徒已不知所終。的士業界指稱,司機有責任提醒乘客扣上安全帶,不過「乘客唔戴都無辦法,提一下就算!」

昨凌晨三時許,姓鍾(七十歲)的士司機,在北角七姊妹道過海的士站等客,期間,三名男子登車表示往觀塘apm(創紀之城第五期),其中一名身材壯健、身穿白衫及黑褲男子,坐在前座,另兩名身材瘦削、均身穿黑衫男子,則坐在後座。

七旬司機提醒 反惹不滿

行車期間,鍾發覺前座乘客並無扣安全帶,於是出言提醒,豈料對方未有理會,更發爛渣沿途怒罵。

據悉,的士駛至觀塘裁判法院對開,前座惡客更情緒失控,取出手機作武器,猛力向鍾頭部狂扑,登時血流披面,鍾感劇痛恐怕炒車,急忙停在法院外,惡客趁機與同行兩人落車逃去,更無繳付約八十元車資。鍾因受傷未有追截,再駕車駛至apm樓下的士站始報警求助。警方及救護員接報到場,立即為鍾包紮,再送往聯合醫院治理。警員曾在附近兜截,惜無發現三人蹤影。

工會籲自保 「提一下就算」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指,的士司機有責任提醒乘客扣上安全帶,但「乘客唔戴都無辦法」。

他呼籲業界司機為保自己安全,「提一下就算,乘客唔扣就唔好再叫,因為他唔知個乘客幾時有情緒」。

另外,司機亦可向沒有扣上安全帶的乘客表明:「如果警察捉到就要自己負責」。根據香港法例第374F章《通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司機或指定座位乘客如沒佩戴安全帶,可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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