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偽造文件求承包服務「奕居」前司機恐判囚

【本報訊】金鐘五星級酒店「奕居」(The Upper House)一名前男司機,前年仍任職期間得悉酒店將更換穿梭巴士服務後,同年年底辭職並自組公司,打算承包該酒店的機場穿梭巴士服務。他為了可盡早營運,去年四月向酒店經理呈交偽造的出租汽車許可證等運輸署及機場文件,經理生疑,向署方求證發現造假,更揭發司機亦向署方呈交偽造的酒店推薦信,於是報警。前司機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兩項管有假文書副本罪,還押至本月十八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裁判官明言案情嚴重,不排除判監。

稱獲運署及機場發證

卅四歲被告林志偉,報稱公司董事,控罪指他於去年四月十八日,向奕居提供一張聲稱由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以及兩張由香港國際機場發出的道路禁區許可證及旅遊業車輛通行證等,是真文書的副本,以致對奕居不利。被告另被控於同月某日,向運輸署提供一張聲稱由太古廣場投資有限公司發出的出租汽車服務紀錄,以及一張聲稱由奕居發出的推薦信是真文書的副本,以致對運輸署不利。

被告於一五年底離開奕居後成立旅遊車公司,去年四月分別向奕居及運輸署提交假文件,去年五月被捕,警誡下他表示因想盡早營業而偽造文件。辯方昨求情稱,已婚被告與妻育有兩名年幼孩子,他是家中經濟支柱,因心急搵錢而犯案,案件纏擾他近一年深受壓力,現已後悔。

案件編號:ESCC 73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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