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今起嚴打公共交通違規行為

【本報訊】警方由今日起至下周三(十日),進行為期六天的全港公共服務車輛安全執法行動,打擊的士、專營公共巴士、公共小巴、私家小巴及私家學童小巴的違例行為,包括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流動通訊設備、超速駕駛及與安全帶相關的罪行等。

根據警方數字,今年一月至三月,涉及公共服務車輛的交通意外約有一千六百宗,佔整體交通意外數字約四成三,導致逾二千一百人傷亡,包括七人死亡。警方發言人表示,有關意外的成因主要是司機駕駛時不留神、跟車太貼、胡亂轉線、沒有確保乘客的安全及不適當地或不合法地轉向。

沒戴安全帶可遭判監罰款

警方呼籲,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駕駛時切勿使用流動通訊設備,並遵守道路交通規例,留意路面情況,佩戴安全帶並提醒乘客佩戴安全帶。根據現行法例,小巴司機及乘客若沒佩戴安全帶,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