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由時報》及其旗下記者近年接連因報道失實及誹謗言論被控告,其報道手法及縱容記者的行為備受質疑。其中該報電子報誹謗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旗下東網台灣的案件,已於去年底一審被判需向東方道歉;而該報一名政治記者更多次於臉書公開批評公眾人物,兩次被判入獄,有撩是鬥非之嫌。該報網站昨日引述本報有關外逃內地商人郭文貴相關報道時,無故妄斷報道是「捕風捉影」,故態復萌,再起事端。
東方於一五年九月,入稟台灣法院控告《自由時報》,不滿對方報道東網台灣終止部分特約記者服務時失實,刊登涉及誹謗東方的報道,台灣法院於去年十一月底裁定東方勝訴,該報須於《自由時報電子報》網站首頁刊登道歉啟示及支付部分訟費,案件現正上訴。該報錯誤報道早有前科,一五年曾在毫無印證之下錯誤報道東方創辦人的資料。
其實該報旗下的記者亦因為誹謗而多次被判罪成入獄,其中最轟動的是一五年十一月,國民黨黨慶大會結束時,中天一名郭姓記者因採訪不慎擦撞前立委張慶忠兒子張鈞詠,郭遭張辱罵及勒頸對待,事後《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公開在其臉書發文,揶揄對方「中天在國民黨的場子被打就是爽」等字句,被中天和郭姓記者提告,結果於今年四月,被法院判處曾公然侮辱罪成,判處拘役三十日,易科罰金三萬元。
同一記者亦於去年五月在臉書發文,指《聯合晚報》製造假新聞,其後遭《聯合晚報》提告,於同年十一月,曾被台北法院判處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曾又於去年十月立法院初審一例一休《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時,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簽到後就快閃離開,被他在臉書抨擊,曾更公開她兩名未成年小孩的名字,遭各方猛烈批評。其後該報發表聲明譴責曾的行為,而曾亦向立委公開道歉。不過,該名記者的言論一直未見收斂,有台灣網民懷疑該報有包庇縱容該記者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