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天台用途 被指違契
商場業主佛山順聯集團表示,租客沒有租用停車場天台,但將天台納入其學校牌照申請範圍,此舉會改變天台用途,所以地政總署否決其申請,該公司正與地政總署磋商解決方案。
另一方面,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南區區議員區諾軒翻查田灣商場地契,發現當中列明房屋署作為鄰接地段負責人,對商場業主有凌駕性權威,業主必須確保房署及其合約工人、第三者,由商場經天橋通往田灣邨。
他們表示,自從田灣商場轉售以來,便圍封了商場扶手電梯連接至天橋通道,令居民長期不便,房署本來可以按照地契條款履行監管責任,但至今仍然態度被動。地政總署亦無與房署協調,確保地契條款實行,他們將於五月二日與地政總署開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