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電新管制協議 港府認難保證減費

立法會議員普遍均質疑,當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簽訂的新利潤管制協議明年起陸續生效後,當局如何能確保電費將如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所指,可下調百分之五,有議員更直斥政府以為新協議可令電費下調是「太傻、太天真」。署理環境局局長陸恭蕙最終也承認,燃料價格未來走勢難預料,政府也不能保證電費可下調,只強調局長所指在所有條件不變情況下,電費可下調百分之五之說是務實的。

兩間電力公司與政府簽訂的新利潤管制協議上周二出爐,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以及環境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兩電的新一份利潤管制協議,雖然新協議下的准許回報率將由現時的百分之九點九九,下調至百分之八,但議員均質疑政府能否確保電費也相應下調,其中議員陳克勤指新協議的年期,由現時十年後經商討,可再延長五年,變成一次過為期十五年,是把談判籌碼斷送,做法「太傻」;而電力公司將要陸續更換舊的燃煤發電機組,成本勢必增加,若果當局真的以為回報率下調可以帶來電費減價百分之五是「太天真」。

「換湯不換藥」 續容許壟斷

議員梁耀忠批評新協議「換湯不換藥」,繼續容許電力公司壟斷及有利潤保證,又不可確保減價,要求政府回應電費可否「只減不加」。議員陸頌雄則指,坊間形容協議是「包賺計劃協議」,質疑當局有否向兩電尋求將准許回報率調至低於百分之八。

陸恭蕙則承認,政府不可保證電費會下調,因燃料價格波動。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表示,回報率只是影響電費的其中一個因素,其他因素包括燃料費用、資產資值、營運開支等,現無法掌握所有資料,難以預測新協議生效後的電費水平,「樣樣都可以變……今天估將來係有困難。」他又指市民於不同季節的用電量有差異,如燃料費上升時遇上用電高峰期,電費會有較大波幅。

投資再生能源 欠吸引力

陸恭蕙又補充指,顧問公司在二○一三年的研究認為准許回報率定於百分之六至八合理,其後顧問公司於一六年的研究結果,顯示回報率為百分之七至九,又說「自己嗰關過唔到,點介紹畀香港市民。」

另外,新協議首度引入「上網電價計劃」,即市民或私營機構可投資可再生能源系統,如太陽能,生產的電力可用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格售予兩電,多名議員也對此表示關注,議員許智峯雖認為計劃是行出正確一步,但質疑有否吸引力,擔心只流於形式。陸恭蕙回應指,計劃是首次推行,現未能訂目標,但會以獎勵方式,相信可鼓勵兩電「搏命推銷」。她表示一些有興趣進行太陽能發電而又有空間、屋頂的樓宇是推銷目標,政府會與非牟利機構合作,「令想做嘅人易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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