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黑手未落鑊 法治春天何來遲

光陰荏苒,天氣漸熱,很快就要進入炎熱的夏季,惟對歷經漫漫長冬的本港法治而言,現在只是遲來的春天。執法部門近日拘捕十多名涉嫌衝擊立法會及堵塞西環馬路的示威者,部分更是即拘即控,令人眼前一亮,問題是當局檢控本土派人士行動迅速,處理佔中之亂卻一味歎慢板,對比鮮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仍是一句空話。

去年底立法會宣誓風波引發暴力衝擊立法會、全國人大釋法,以及反釋法示威演變而成的佔領西環等事件。事隔不到半年,有關參與者近日被當局拘捕及檢控,其中部分被告已即時提堂,部分被告則在下周提堂,行動不可謂不迅速。治亂世,用重典,當局的連串檢控行動受到主流社會的肯定,雖然被反對派例牌指摘為「政治打壓」、「秋後算帳」、「為下屆政府洗太平地」云云,但正如早前判決旺角暴亂參與者的法官指出,違法就是違法,不論出於甚麼動機,違法就必須付出代價。

當局重錘打擊本土派及港獨分子,是維護法治的應有之義,不過處理佔中案卻一拖再拖,令人莫名其妙。從時間順序上看,佔中爆發於前,旺角暴動、宣誓風波、衝擊立法會以及佔領西環等事件發生於後,當局檢控行動後發先至,邏輯上不盡合理;從事件嚴重性觀之,佔中破壞法治、撕裂社會,貽禍深遠,是今日香港一切亂象的源頭。事實上,部分年輕人之所以走上「勇武抗暴」之邪路,港獨歪風之所以甚囂塵上,主要是受到佔中期間政客鼓吹「違法達義」、「造反有理」等謬論的洗腦,明明是無法無天,破壞法治,卻以為是在做爭取民主、幫助弱勢的正義事業,結果淪為政治炮灰猶不自知,可憐,復可悲。

綱舉而目張,香港要恢復法治的尊嚴,沒有理由不首先清算佔中禍首,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港府卻是反其道而行之,佔中落幕兩年多,迄今僅檢控九人,仍有近四十人繼續逍遙法外,其中包括被視為最大金主及幕後黑手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這真是咄咄怪事。當局只拍蒼蠅,不打老虎,似有難言之隱,有人質疑佔中搞手背後有外部勢力支持,而港府害怕外部勢力,因此投鼠忌器;更有人一再提及佔中搞手之一的戴耀廷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的大學同窗關係,顯然不是無的放矢。

最近有政客突然拋出「特赦」論,希望政府放棄檢控佔中人士,換取所謂「社會大和解」,實質就是將法治當成一盤交易,企圖逃避法律的嚴懲。雖然有關建議遭輿論狠批,港府及候任特首亦強調大和解不能以犧牲法治為代價,但說甚麼不重要,重要的是做甚麼。袁國強近日被問及何時檢控佔中黑手時無言以對,不能不令人對港府檢控佔中搞手的決心大打折扣。

但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佔中在本屆政府任內發生,所以本屆政府必然在任期結束前妥善處理,時間已剩下不多,這是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