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新屋邨設施過時 徒添廢料

今年多個新公屋屋邨陸續入伙,如元朗朗善邨、深水埗重建的蘇屋邨,建築廢料亂棄除衍生消防安全問題外,亦造成浪費。公屋聯會主席文裕明表示,過往不少新屋邨居民批評房屋署提供的設施不合時宜,紛紛拆卸簇新的廚房門、鋅盆、洗手盆等原有設施。他們亦曾就水泉澳邨浪費問題向署方作出預警,惟並未得到正面回應。他認為署方可簡化一些非必要的裝置配備。另外如住戶一旦更改一些房屋署不容改動的裝置,在搬離或被房署發現時必須要還原。

根據房屋署一六年修訂的最新指引,公屋單位固定裝置分為甲、乙、丙三類。甲類是指大門、廚房、廁所及浴室門及隔音窗等,不能夠因裝修而改動;乙類如廚房灶台、窗花等可作改動,但必須事先獲得署方批准,至於睡房、信箱門鎖及室內油色等可歸為丙類,可自行改動,毋須事先得到署方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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