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行街紙」的越南漢在本月的八日內,涉嫌持斧頭於九龍及新界三間便利店連環行劫,劫去逾二萬元現金。越南漢日前落網,被控以三項搶劫罪,昨解往屯門法院應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收押至下月五日再提訊。
報稱無業的卅二歲被告阮文海,被控於四月十八日、廿三日及廿五日,分別於屯門山景商場、深水埗寶熙購物中心及旺角界限街華生樓地下的三間7-Eleven便利店,劫去共二萬零三百多元。
庭上所見,被告額頭貼上紗布,應訊時表現平靜。控方指被告涉用斧頭行劫,警誡下曾作招認,而警方將安排六名證人出席認人手續。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下令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案件編號:TMCC 104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