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就去年十一月發生的懷疑衝擊立法會會議室事件,分別拘捕並起訴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以及兩人的三名前議員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案件昨日下午在東區法院提堂,五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以及一項屬交替罪名的企圖強行進入罪,各被告均暫毋須就控罪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廿六日再訊,各被告獲准繼續以現金三千元保釋外出。
五名被告依次為梁頌恆(三十歲)、游蕙禎(廿五歲)、楊禮康(廿四歲)、鍾雪瑩(廿五歲)及張子龍(廿九歲),皆報稱無業,各人現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十一月二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二樓立法會會議室一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作出擾亂秩序或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另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罪,則指他們當天連同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上述會議室。
控方昨並無在庭上透露案情,但據知,控方主要指控游蕙禎及梁頌恆在去年十月十二日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宣誓無效後,立法會於十一月二日張貼通告不容二人進入會議廳出席會議,但二人於當日早上成功進入會議廳,主席要求他們離開不果後,宣布將會議改往二樓會議室一繼續進行。
至同日下午,游、梁與包括第三至五被告在內的十多人,企圖再次進入會議室,並多次衝擊保安築成的人鏈,期間涉嫌與在場保安推撞,出現拍打、腳踢及膝撞等,事後有五名保安報稱受傷,包括手腳泛紅及觸痛等,其中一名保安表示出現呼吸困難、暈眩及無法站立,更一度失去知覺。
游蕙禎昨獨自一人乘的士於下午近一時抵達法院,之後梁頌恆及其餘三名被告亦到達法院。梁在開庭前於庭外表示,民選的代議士及其助理竟然被控闖入立法會及非法集結,是非常荒謬,他批評政府無恥,呼籲市民不應相信所謂的大和解,希望追求民主自由人士放下門戶之見對抗共同敵人。游則表示,本案屬首次有民選議員被控此等控罪,但他們會無畏無懼。
案件編號:ESCC 126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