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擲劉小麗 六旬漢緩刑

【本報訊】育有六名子女的六旬綜援漢,去年在維園《城市論壇》當現場觀眾時,不滿台上講者之一的立法會議員劉小麗之言論,認為劉「怨國家怨政府係唔怨自己」,突趨前向劉掟鞋洩憤,擲中劉的左前臂及左胸。他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表明,香港有言論及表達自由,任何人不能因意見不合向對方施以暴力,本案判罰款不足以反映嚴重性,惟考慮被告年老及長期病患,判他入獄兩周但緩刑十八個月。

不滿劉只懂「怨國家怨政府」

六十一歲被告黃大康,承認於去年十月卅日在維園的音樂亭內襲擊劉小麗。被告昨答辯時,法庭明顯加強保安,最少四名軍裝警員貼身陪伴他答辯直至他離開法院,被告庭上表現合作,但一離開警員視線,即在庭外向拍攝他的記者爆粗。

案情指,被告當日在《城市論壇》中段休息時突行近台邊,脫下右腳波鞋擲向台上,擲中劉小麗左前臂及左胸。論壇主持人事後着保安驅逐被告離開,主辦機構則報警,被告在警方到場前已自行離開,翌日到天水圍警署自首。辯方求情指,被告最年幼的子女僅十一及十二歲,仍在讀小學,一家靠綜援維生,被告當日因不滿劉小麗的言論,一時衝動擲鞋洩憤,現已知錯。

案件編號:ESCC 12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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