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燃料帳滯後 或每季每月調整

【本報訊】兩電近年錯估燃料價格走勢,不但多收市民的燃料費,更令燃料帳錄得龐大盈餘,出現「水浸」情況。新一份協議特別針對燃料費滯後問題,引入更頻密調整燃料帳制度,不再按過去一年一檢,但密度會與兩電再磋商,環境局指調整密度會參考一季一次或一月一次的方向。

本港電費主要由基本電價及燃料費帳組成,直至去年底,中電及港燈的燃料帳分別錄得二十八億六千七百萬元及四十億八千八百萬元結餘,「水浸」眼眉,市民卻電費負擔沉重。

環境局副秘書長劉明光昨指出,以往兩電每年電費調整時,均會估算來年的燃料價格,但因國際油價波幅大,令實際成本與預測成本相差大,新協議下,將採用更頻密的燃料帳調整機制,令實際燃料成本可適時反映在電費中,避免燃料帳積存大額盈餘。局方透露,調整密度會參考煤氣公司及家用石油氣公司做法,即每一季或一月調整,並不擔心此舉會令電費價格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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