櫈擊兒子 婦判醫院令

【本報訊】中年無業婦不滿八歲兒子在家中偷去六百元,在盛怒下用小型木櫈擊向兒子左手,令對方左手尾指骨折。涉案五十三女被告黃蘭姣事後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兒童罪,她早前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受鬼神之說而情緒困擾,裁判官接納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建議,判她接受醫院令三個月。

案件編號:KCCC 25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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