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出更:李漢奸做佔中辯護律師 被質疑利益衝突

警方日前就違法佔領行動正式落案起訴九名佔領行動搞手,本身為資深大律師嘅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李漢奸)為部分被告擔任辯護律師。中小企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就話,李漢奸曾經參與佔領行動,質疑佢做辯護律師有利益衝突之嫌喎!

曾參與佔領行動 冇避嫌

陳曼琪回應傳媒訪問關於李漢奸曾參與佔領行動,依家又做佔領行動搞手嘅代表律師,係咪有利益衝突時,認為不論係大律師或律師,當案件有可能潛在利益衝突時都要避嫌。尤其係律師涉及事件當中時,有可能會成為該事件嘅證人,更加應該迴避。

陳曼琪又解釋,一個人無論喺一宗案件中擔任何種角色,例如主控、辯護律師或證人,假若牽涉到有關案件都一定要避嫌。如果辯護律師涉案,就會令人質疑律師究竟係爭取客戶或自己嘅利益,同時亦難以令人信服佢可以做到獨立、公正。

話時話,李漢奸自己參與佔領行動,依家為佔領搞手辯護,會唔會因為同一陣線而特別落力啲呢?

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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