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倡退款助增建機場設施

【本報訊】各航空公司終收回「正價」機場保安費,惟過去合計多收近三億元卻不發還予市民。有執業律師直言,市民可提出訴訟追回多收的款項,但為免雙方麻煩,建議航空公司應主動將多收的保安費在機場增建設施,以還市民公道。有旅遊業界則認為,退款予市民涉及繁複的程序,認為業界可自行決定是否將多收的費用捐贈予慈善團體。

執業律師黃國桐指出,難以理解為何航空公司決定不退還多收的保安費給市民,「收多咗就係多咗,我唔理要幾多行政程序呀!唔通我爭你錢,因為麻煩,就可以唔還呀?」他又指,市民絕對有權向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提出訟訴,但為免雙方麻煩,建議將多收的保安費用用在機場增建設施,讓市民受惠。「我諗咁樣,市民條氣都順啲呀!」

旅業盼捐贈慈善團體

旅遊業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則指出,多收保安費是系統所引致,業界亦是「被動者」,又指要退款給市民是十分繁複,因部分航空公司有佣金給予旅行社,「其實條數係好難計,好大行政成本。」他認為,航空公司可將多收的保安費捐贈給慈善團體,惟一切由他們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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