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騙新招「我掃貨 你畀錢」

「居屋師奶」化身網上騙子,借網店戶口呃貨,廿六人「中伏」共失十四萬元。八十後已婚女騙徒,在網上聲稱可以低價代購歐洲名牌貨,廿六名男女「唔執輸」幫襯,惟有人向網店買貨後,要求其「客仔」存款至網店戶口,扮成自己付款,隨即往提貨,從而騙取十四萬元貨物,包括手袋、首飾及嬰兒用品等。警方經調查後,昨午在將軍澳一個收貨站,趁女疑犯取貨時將其拘捕。警方提醒市民網上購物時,應提高警覺,盡量當面交易或透過可靠平台交收。

被捕女騙徒姓黃(卅一歲),已婚,報稱無業,與家人同住將軍澳浩明苑。案中受害人共廿六人,包括廿五女一男,每宗案件金額約為八百元至二萬七千元,總金額約十四萬元。警方表示,於一五年七月和一六年一月至今年三月期間,分別接獲廿六宗有關網購騙案舉報,指有人在社交平台上,聲稱可以用低於香港市價,提供國外(主要為歐洲)的名牌貨代購服務,其後要求他們將貨款及訂金,預先支付至指定的銀行戶口。但他們付款後,並無得到貨物,更與對方失聯,於是報案。

網店收款以為是騙徒支付

警方網絡及安全調查科接手調查,迅速鎖定該名「師奶」疑犯,相信她只是獨行犯案,亦發現部分收取騙款的銀行戶口,並不屬於騙徒,而是屬於一些網店。據了解,騙徒會向網店訂購貨物,再用受害人提供的銀行單據,向網店作付款證明,故此有關網店以為貨金均由騙徒所支付,遂將貨物速遞予騙徒。

昨午一時許,探員採取行動,在將軍澳慧安園一個收貨站埋伏,趁黃女前往提貨時,以涉嫌詐騙將其拘捕。其後,探員將她押返浩明苑寓所搜查,在其身上及單位內,檢獲一部手機、兩部手提電腦、兩個網絡路由器,以及七件包括手提袋、銀包及嬰兒服裝等貨物。

警方表示,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的防止罪行法例,都通用於網絡世界,而詐騙屬一項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十四年。警方亦提醒市民,網上購物時應提高警覺,並在可行及安全情況下,盡量當面交易或透過可靠平台交收,以免墮入騙徒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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