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一女兩男均被判監三年,法官明顯令被告及公眾清晰知道:暴力就是暴力,使用暴力,不管是傷害他人或破壞社會秩序,或不管政治訴求多高潔,絕對不能予以「合理化」。本身也因旺角暴亂而被控以煽動暴動等罪名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被問到三名青年人付出如此代價,會否感到「唔抵」,佢就以孫中山搞革命作比喻,認為沒有黃花崗起義,便沒有武昌起義而最後不會推翻清朝。
咁嘅「反思」真係得啖笑,旺角暴亂又豈可同武昌起義相提並論,孫中山萌發改革中國的志向,由佢少年在夏威夷受教育到佢青壯時期在香港習醫,都在不斷地變化,尤其當年的環境,據美國學者史扶鄰指:作為一個接受了幾乎全部西方教育的人和一個現代醫學潛在的先行者,孫中山所具備的條件,使他將更多地求助於支持清王朝的改良主義者,而不是更多地求助於三合會。他在香港的經歷使他認識到這兩種可能的選擇。這使他對中國問題有了一個更廣闊的看法,同時也給了他這樣的希望:即他可以致力於改革而不必一定要做一個造反者。這一小段可略見孫中山走上革命之途,是幾經理性的思考;而旺角暴亂的暴徒,一味勇武激進,當中也許深受邪惡教授或勇武教主之流的唆擺,淪為別有用心者的炮灰,確使人感到可悲。
激進的示威者不好好反思何以會甘被利用,何以鼓吹違法達義的邪惡教授、反中亂港者,他們的孩子有冇一個出來做街頭抗爭戰士?答案一個都冇!
黃台仰之流就是讀書少又不肯認真反思,亂引歷史掩飾暴行,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畀咗太多自由佢哋,以致佢哋得寸進尺,以為飛磚縱火是違法達義!香港是法治社會,你們偏要用暴力摧毀她;如今得到應有的懲罰,卻反問社會應反思青年上街原因,這不是倒果為因、糊塗混帳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