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黃之鋒自批基金打官司

由黃之鋒做召集人嘅學民思潮(學民)前日執笠一周年,學民執笠時資產同財務問題立立亂,甚至惹來呃錢疑雲。拖咗成年,學民思潮終於向外公布財政狀況。佢哋舊年解散時喺學民剩餘嘅一百四十五萬元中,撥出七十五萬元成立「學民思潮法律援助基金」,原來早喺三個月前,已撥款三十二萬五千元,為黃之鋒嘅中聯辦燒白皮書案找數。換言之,單係黃之鋒嘅官司費已經使咗基金逾四成三嘅錢喇,基金依家只剩四十二萬五千元。咁搞法個基金仲可以幫到幾多成員呢?

學民舊年解散時決定撥款七十五萬元畀由鄧王周廖成利律師行管理嘅「學民思潮法律援助基金」,以支援所有學民思潮成員參與行動後所面臨官司、審訊同檢控所需嘅律師費用,而其餘七十萬元就用嚟成立新嘅學生組織「教育實驗學社」,作為創會及運作經費。

羅冠聰請實習 請埋自己?

學民日前就喺社交網站專頁公布「學民思潮法律援助基金」二○一六至一七年嘅財政匯報,指基金受託人喺舊年十二月廿四日通過動議,撥出港幣三十二萬五千元畀「Vidler & Co Solicitors」(韋智達律師行和石書銘大律師),以支付黃之鋒於中聯辦燒白皮書案,佢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嘅法律訴訟費用。有關費用係由基金六名受託人包括黃之鋒、黃子悅、周庭、許樂絲、陳寶玲及鍾禮謙負責審批,即黃之鋒有份自己批錢畀自己。

唔知係咪自己益自己嘅行事方式係會傳染,同黃之鋒一齊成立香港眾志嘅立法會議員羅冠聰(Nathan)亦都疑似自己請自己做實習。話說又到每年大學生實習嘅季節,Nathan就喺社交網站上載多間實習機構名稱,其中一間就係「羅冠聰議辦」,佢仲留言建議同學可以去佢嘅議辦實習,又指「聽聞間機構好好」,但要「睇吓四月後仲有無議辦」,似係為自己官司纏身、唔知到時仲係咪議員而自嘲。

Nathan因為立法會宣誓風波,令其議員資格被司法覆核,萬一被取消資格,佢就議員都冇得做,仲何來議辦呢?所以同學仔如要申請到佢議辦實習,真係要諗過度過先。雖然唔知有冇同學想報名受聘於Nathan,但Nathan話唔定可以自己請自己做實習,到時就自己分數自己畀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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