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覆核公屋計分制 兩單身漢敗訴

【本報訊】兩名非長者單身人士公屋申請人,因房屋委員會修改配額及計分制,延長了他們輪候公屋的時間,前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新制度違反《基本法》賦予他們享受社會福利、人人平等的權利,高院昨裁定二人敗訴。協助二人的社區組織協會對裁決感到失望,指二人與律師商討後會積極考慮上訴。

官指配屋要求隨供求改變

兩名申請人分別是保安員蔡經峰(四十八歲)及清潔工人梁子強(五十一歲),二人分別於一○年和○九年入紙申請公屋,但因計分法改變,他們輪候時間分別延長五年及四年。蔡聲稱現時居住於劏房,梁除了居住劏房外,偶爾亦會露宿街頭。

法官指,獲編配公屋的最低分數要求,會隨着供求等因素不時改變,非長者單身人士上樓時間延長,不代表上樓機會就會被剝奪,申請人未能準確地證明他們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如何受侵害。

法官又認同改制目的是要提升社會流動性低的年長人士上樓機會,政策具合理基礎,現實中社會資源有限但競爭激烈,有人上樓同時就有人需要輪候,非長者單身人士的確難於上樓,但新制度亦未至於苛刻地限制他們上樓機會。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歡迎法庭的判決,又指已向輪候公屋達五年的非長者單身公屋申請人發出二萬八千封確認信,當中有一萬三千人沒有回覆及自願取消申請而被除名。

案件編號:HCAL 19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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