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紋身是皮膚上的永久烙印,皮膚科醫生指出,激光洗紋身一定有燒傷風險,如操作儀器人士受訓不足,會導致皮膚吸收過高能量造成燒傷。
皮膚科專科醫生林嘉雯看過Joey傷口的照片,評估傷口表面組織已經壞死,需以手術刮走,再決定是否需要植皮。她又指,接受激光療程一定有燒傷風險,但一般激光洗紋身不應該造成這種大水泡。如操作儀器人士使用太高度數的激光,紋身者皮膚膚色較黑、紋的顏色較深,就會吸收較多能量更易燒傷。另外,如本身體質屬疤痕性皮膚,用激光洗紋身時都有機會長出肉芽,屬疤痕性增生。
她提醒接受激光洗紋身或其他療程的人,如期間感到太痛,有機會是能量太高;療程後需保持患處乾燥,如患處出現紅腫、灼痛和脹熱,應求醫診斷。激光洗紋身的效果因物料、紋身師功力、紋身顏色有別,她奉勸紋身前必須三思,免日後後悔。
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二百四十宗涉及高能量光學或入侵性療程投訴,較一五年一百四十三宗多近一倍。消委會表示,當局應以法例清晰定義「醫療美容」,並建立完整牌照制度,規管從業者資歷、儀器使用、推廣手法,並引入冷靜期等。
衞生署一二年至今接獲一百二十八宗有關美容服務的投訴或查詢,並獲消委會轉介一百六十八宗接受美容程序後呈不良反應的投訴。當局於本年度下半年會向立法會提交規管醫療儀器條例草案,根據早前建議,激光風險屬類別二,即需要由註冊醫護專業人員使用或在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