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清紋身女子燒傷

愛美女士以激光洗走紋身,原想恢復光滑無印的肌膚,未料卻被儀器燒傷驚變爛肉。有三十歲女子上月到連鎖美容院,以激光洗走右足踝玫瑰紋身後,紋身範圍長出大水泡及發炎含膿。傷處皮膚一個月後更脫落潰爛,變成黃綠色更長出肉芽。醫生評估她三級燒傷,或需進行手術刮走壞死皮膚及植皮,留下永久疤痕。她的日常生活和情緒深受困擾,「無法面對自己!」

事件苦主Joey多前年因貪玩,於手腳多處紋身。由於圖案開始褪色及愈來愈覺得老套,遂於一家連鎖美容院成功洗走手臂紋身。她上月六日再於該店的尖沙咀分店購買一千六百元共六次的激光療程,洗走右足踝內側約三厘米乘四厘米的綠色玫瑰花紋身。但是首次接受療程期間,她已感到劇痛難當,「整咗幾下已經痛到叫佢(美容師)停,但佢話係咁,我就死忍先忍到佢整完。」

皮膚壞死或需植皮

但噩夢於翌日開始,Joey腳眼接受激光的範圍變成一片紅紫色大水泡,內有黃色膿液。雖然上一次清洗手臂紋身後亦曾出現水泡,不過水泡較小及密集,她驚覺不妙即向私家醫生求醫,被診斷為細菌感染,獲處方消炎藥治理。但傷口情況每況愈下,傷口一個月後潰爛含膿及長出肉芽。醫生診斷她為三級燒傷,現需服用抗生素及塗消炎藥,密切觀察再決定是否需做手術清理壞死皮膚及植皮。

Joey事後向美容院追究,惟對方聲稱院內所有美容師均有「美容牌照」。該名為她打激光的周姓職員更反斥Joey傷口碰過水,始導致發炎,不僅拒絕賠償醫藥費,更不退回療程中尚未使用的五次療程款項,僅答允轉用於其他美容療程。Joey認為對方蠻不講理,「沖涼已經好小心遞起腳,彈到少少水一定有啦,但我已經即刻抹番,點都唔會係搞到咁。」

望政府盡快立法規管

傷口的痛楚令Joey夜夜難寐,上班穿着的絲襪和高跟鞋亦刮到傷口,她需改變步姿以免觸及傷口,更不能再穿喜歡的短褲。事件令她精神飽受困擾,「不斷上網睇植皮資料,真係好驚要植皮,唔想無喇喇又多撻疤。」她右腳外側亦有蘑菇紋身,早前於另一美容院清洗一半,今次經歷令她決定日後只由醫生進行激光清除紋身,她已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但腳上的疤痕不能磨滅。她希望政府盡快立法規管美容機構,以防再有受害者出現。衞生署發言人表示,並無收到涉事美容院的投訴或查詢。

記者 張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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