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疑警車撞毀水龍頭 警准召同袍作供

【本報訊】秀茂坪警區軍裝男警當值期間駕駛警車,疑撞倒路邊消防水龍頭致車身凹陷,現場噴出高達五米水柱,但他涉嫌向上級匯報指警車停泊街上時疑遭其他車輛撞凹,以掩飾自己不小心駕駛,他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在觀塘法院否認控罪,獲法庭批准傳召當時警車上兩名同袍作辯方證人。

涉虛報車輛損毀原因

四十一歲的被告譚永昌,被控去年八月七日在秀茂坪秀明道不小心駕駛一架政府車輛,以及同日作出妨礙司法公正行為,即虛假陳述涉案政府車輛的損毀原因。

據控辯雙方同意的事實,被告是涉案警車主管及司機政府化驗師推斷警車曾接觸到損毀的水龍頭,因水龍頭油漆塗料留在車身。另外,控方不打算傳召當日警車上兩名同袍作供,但辯方指二人的記事冊紀錄及口供或對辯方案情有幫助,法庭批准辯方傳召二人作供,案件於下月六日開審。

案件編號:KTCC 20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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