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八歲西醫林偉光去年中在其中環的醫學美容診所內,於一個月間涉嫌向年輕女下屬兩度拍臀及一度胸襲,事後他向女方解釋拍臀只是「Give Me Five」意思。被告早前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非禮罪表證成立,案件昨日續訊時,被告不自辯,但傳召共事近十五年的資深女助護做辯方證人。
○二年已在被告診所工作的女助護李燕燕供稱,去年八月三日她在休息室內見到女事主X(廿多歲)時,X稱被告要解僱她,李反問是否因為X曾「偷藥」,X即斥責李「篤背脊」。李遂要求被告向X解釋,被告則向X表明會解僱甚至控告X,同日稍後X即帶同警員上來診所指控被告非禮。李對此感驚訝,認為X講大話,因為被告很尊重女下屬,亦從未發生越軌行為。
至於X被指偷藥,李承認是她應X要求,開出須由醫生處方的抗生素予X,因她以為X已獲被告診治及寫好排版,故「開定先」放在詢問處便放工。翌日始發現藥物被取去,但因無排版紀錄,她認為是X偷去;加上被告指X曾擅用激光儀器,李相信因此被告才會在不警告下,便直接解僱X。
案件編號:ESCC 392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