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愛應堅定 手法要圓滑

【本報訊】拒愛要「外圓內方」!青少年求愛不遂又或為「箍煲」而自殘甚至自殺輕生,近日時有發生,社工指拒愛時,事主應要立場清晰,手法要圓滑。有專家則認為,同性戀與異性戀無異,處理同性感情,亦與異性戀無差別,同樣要理智,暴力不能解決問題。

用語需正面 處理宜理智

對於經常發生青少年因感情事宜傷害自己或他人,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認為,被追求者若要拒愛,應採取「尊重地拒絕」的態度,並要「外圓內方」,立場清晰,不要拖泥帶水,但手法要圓滑,以免傷害對方的自尊,用語亦要保持正面,例如「我欣賞你,但我不可接受你」。

邵又指出,近年青少年同性戀未見有上升趨勢,但社工界近年處理有關個案時,與過往做法明顯有別,以往社會風氣較保守,對同性戀者接受程度較低,社工接獲同性戀青少年求助時,部分人會有所排拒,部分則嘗試為他們進行「拗直治療」,即協助他們由同性戀者變成異性戀,如提出質疑或為其釐清性取向。不過隨着社會進步,LGBT人士(即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權益日漸得到重視和關注。近年社工註冊局已向社工發出指引,不應進行「拗直治療」等輔導,故現時社工會對同性戀求助者作一般方式處理。

香港性教育會會長黎定基亦表示,同性戀者無上升趨勢,只是現今社會同性戀者較直接表態。同性戀與異性戀沒有分別,兩者均是同類生物之間的相戀,「一樣係愛慕、狂戀、癡戀,所以相對係無分別嘅!」黎續指,同性戀有先天與後天之分,「前者好早就知,後天則受社會影響,可能會遲啲。」但一般情況下,在十三至十四歲後,便能知道自己的性取向。

鑑於過往社會均以異性戀為主導,故有人會對自己同性戀的性取向有所壓抑,惟當他們有自主能力,便會隨之表露。至於處理同性感情,黎認為與異性戀無差別,同樣要理智及善待,因暴力根本不能解決問題,而拒絕求愛時,亦切忌過於強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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