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法律受到彰顯 公義蕩然無存

七位警員因為佔中時被暴徒挑釁而被重判監禁兩年,廣大市民對此痛心難過,警界亦表示驚訝及難以接受。七警被重判將前程盡毀,七個大好家庭無辜受累。警員在「佔中」期間流血流汗,受盡屈辱,如此重判,市民都憤憤不平,質疑法官「判得太盡」,判罰不公。

本案的始作俑者曾健超在眾目睽睽下公開襲警辱警,只換來入獄五周的判決。在長達七十九天違法佔領行動中,不少警員被示威者襲擊受傷,但被控襲警者只被輕判數周數月監禁或社會服務令。旺角暴亂有人用磚頭襲警致警員受傷,更只被判感化令。為何有如此巨大的反差,法律面前真的人人平等?尤其荒謬的是,「佔中」禍首和四十多名搞手至今無一人被起訴。司法界有句名言:「公義不但必須履行,而且必須在眾人面前彰顯」,但今次卻有評論認為是「法律受到彰顯,但公義蕩然無存!」。

英國哲學家培根指:「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還要尤烈,因為犯罪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敗壞了水的源頭。」今次判決襲警者被縱容和美化,盡忠職守的警員有過失卻遭重判,傳遞的訊息是暴力襲警毋須代價,大大鼓吹了偏激行為,嚴重打擊了警隊士氣,亦動搖了市民對法治的信心。更會禍延下一代,後患無窮,全香港都是輸家。

亂犯被捧上天,忠臣變階下囚。難怪有人話「在香港都係做賊好,拉到告唔到,告到都入唔到,入咗都只罰條草。」究竟是誰在破壞香港的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