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獨立屋住戶正商議於屋苑圍牆加裝電網阻嚇賊人犯案,但有法律界人士提醒,加裝電網有可能對他人構成傷害,即使已加上警告牌,亦可能需負上相關的民事法律責任。
防盜公司總經理郭卓民指,電網會對有意破壞的人士釋出脈衝,將對方彈離電網,並不會致命,而且電網必須安裝在至少有二點五米高的圍牆上及貼有警告標示,避免傷及無辜。
「法例唔係話唔准裝,不過唔建議大家裝。」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屋苑加裝電網要留意相關法律責任,因電網有可能傷及誤闖或無辜人士,而即使有賊人意圖闖入,法律上亦不可以以任何方式懲處對方,而受傷人士可循民事途徑索償,業主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回覆指出,屋苑以保安理由安裝防盜電網沒有違反《電力條例》,惟電網的固定電力裝置部分須根據《電力條例》,由註冊電業承辦商及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設計、安裝、檢測並簽發證明書,以確認裝置符合法例要求,而電網亦必須符合相關的國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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