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發生的港鐵列車懷疑縱火案,涉案男被告被控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案件本周一首次提訊時,他因留院而缺席聆訊,案件昨日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被告仍然留醫,裁判官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周三再提訊,期間被告繼續收押警方看管。
被告張錦輝(六十歲),報稱保安員,控罪指他於二月十日在一輛由金鐘站駛往尖沙咀站的港鐵第一卡車廂內,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毀屬於他自己及其他乘客的衣物,意圖損毀或罔顧該些財產是否會被損毀,並意圖藉損毀上述財產危害其他乘客生命。控方昨在庭上未有透露被告和受傷乘客的最新情況,亦沒有透露案情。
案件編號:KCCC 46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