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將分階段實施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環保署昨公開招標服務商提供收集及處理玻璃樽的服務,預計委聘最多三個承辦商,每年合共在全港回收約五萬公噸廢玻璃容器。不過,有業界人士指出,由於回收玻璃樽的成本高,徵費水平又太低,質疑有關合約「無肉食」,估計只有大型垃圾收集承辦商才有能力入標。
環保署昨就三份「玻璃管理承辦商合約」進行公開招標,分別為港島及離島區、九龍區及新界區提供玻璃容器收集及處理服務,截標日期為四月廿一日,預計今年第三季可公布招標結果。合約會有大約六個月的起動期,讓中標的承辦商建立收集網絡及設立玻璃容器處理設施。在起動期過後,承辦商需提供全面的玻璃容器收集及處理服務,以達致每年的回收目標,最終合共每年在全港回收約五萬公噸廢玻璃容器。
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玻璃樽再生璀璨項目統籌黎梅貞直言,有關合約「無肉食」,她解釋,一公升容量的玻璃樽徵費一元是太低,由於玻璃樽重及體積大,運輸及回收成本高昂,而且佔廢玻璃樽比例最多的酒吧及食肆根本無誘因去回收玻璃樽,承辦商勢要提供一定的經濟誘因令商戶支持回收玻璃樽,而誘因的吸引力取決於價錢高低。
黎梅貞續指,承辦商向商戶收集玻璃容器的價錢不能太低,一個一公升容量玻璃樽最少三毫子才有吸引力,但料會加重成本。她估計大型垃圾收集承辦商才會入標,因有完善運輸配套、垃圾收集點,只需投放較少額外資源就能提供服務。她又指,現時玻璃樽市場已飽和,政府需擴大玻璃樽再造的市場,如增加使用量及推出新產品。
環團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則稱,現時市民並沒經濟誘因回收玻璃樽,擔心影響回收率,而且市民對可以回收的玻璃容器種類不清晰,或有一些可以回收的玻璃樽最終落入堆填區,政府應同時做好宣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