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錦滿遲到玩手機 官訓斥
兩人代表律師作出求情時指,佔領行動中其實有大批參與者沒有被檢控,也有人比起此二人的罪責更重,要求法庭對此作出考慮。法官押後判刑。
兩名認罪被告包括鄭錦滿(廿八歲)及歐煜鈞(廿三歲),鄭昨日應訊時「遲大到」,比原定開始聆訊的時間遲了約四十分鐘才到庭,連其代表律師也無法代他向法庭解釋。而鄭到庭後,律師為他們求情時,法官陳慶偉再發現鄭在庭上「玩手機」,陳官即用英語訓斥鄭說:「你嚟(法庭)呢度做乜?你鍾意嚟就嚟?你鍾意玩就玩?我睇唔到你(對法庭)有真誠嘅歉意,你嚟呢度無任何悔意。」鄭則即時收起手機。
案件編號:HCMP 2916 & 292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