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於二○一一年捲入僭建醜聞,其位於港島麥當勞道六十四號碧雲樓的單位,遭踢爆原屬開放式設計的露台,被巨型玻璃完全圍封,與同大廈其他單位的露台明顯有別。當時的資料顯示,曾蔭權與妻子鮑笑薇透過一間公司共同持有該單位,各佔公司一半股權,其子曾慶衍、曾慶淳同為公司董事。
最初砌詞死撐否認違規
事發後,曾氏夫婦曾帶同工程人員到涉事單位視察,更一度稱「設有玻璃窗不一定是違規建築」,被外界狠批強詞奪理。其後屋宇署要求曾蔭權拆走僭建物,他雖聲稱會盡快清拆,但在屋宇署發出勸喻信後多日,仍未施工,續遭外界批評不負責任,拖延三個多月才完成清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