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與李國寶關係密切眾所周知,今次曾蔭權涉貪,李國寶亦被揭擔演重要一角。他跟黃楚標一樣是雄濤的股東,其弟李國章及後更獲曾蔭權給予豁免讓他出任前身為雄濤的數碼廣播之主席。控方便提出指控,曾太鮑笑薇當年「一炮過」繳交深圳大宅八十萬元人民幣租金前,曾在東亞銀行總行存入卅五萬元現金,這筆現款其實就是來自李國寶。廉署就這筆錢向東亞總行多名不同職級的職員調查,遇上重重關卡,廉署執行處處長余振昌不諱言,據過往經驗,已預計李國寶不會合作,因此無向李,甚至其私人秘書要求會面,故至今仍無人就該筆款項作出解釋。
正如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庭上所述,他認識的李國寶,與曾蔭權是好朋友,李更力撐曾角逐特首寶座。李國寶與黃楚標亦關係密切,二人除合股經營雄濤廣播,李國寶亦是黃楚標其他公司的股東。根據廉署掌握的出入境紀錄,李黃二人曾於雄濤獲政府批出數碼廣播牌照後,隨即與曾蔭權前後腳到內地度周末,繼而於同日返港,李國寶更與曾氏夫婦一同於港澳碼頭入境。
控方直指,在雄濤申請廣播牌照的同時,曾蔭權獲黃楚標安排租用深圳大宅,且部分租金更獲李國寶幫補。一○年十一月,曾太將八十萬元人民幣轉匯給東海集團,聲稱是大宅租金,但廉署發現在此前三個月的一天,曾太到東亞總行一口氣存入卅五萬元現金,碰巧在半個小時前,李國寶透過下屬兌現一張卅五萬元的現金支票。
廉署為此到東亞銀行,向這張支票的所有經手人,以及處理曾太存款的各級職員調查,惟他們都異口同聲表示對當日事發經過已無記憶,唯一記得當日情況的櫃員,亦僅記得曾經按上級指示帶同數鈔機,到會客室內數銀紙。
本來從文員莊淑嫻口中,知道是李國寶秘書Debbie Wu當日早上指示往兌現支票,但廉署並無進一步向Debbie甚至李國寶查問,余振昌在庭上坦言:「根據以往經驗,相信李生係唔會同我哋合作嘅」,更披露即使是與東亞其他職員會面,都要經過東亞的法律部及合規部,部分證供甚至要由對方律師過目,證人才會簽署確認。
因此控方由始至終無直接證供證明該卅五萬元從李國寶到曾太手上的流向,但根據環境證供已足夠說服陪審團一切並非偶然。主控官Perry甫開案便質疑:「碰巧李國寶是雄濤股東,碰巧雄濤正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碰巧曾蔭權跟黃李二人同遊內地,又碰巧是由黃楚標的公司支付曾蔭權深圳大宅的裝修費……」
曾蔭權跟黃楚標洽談租住深圳大宅期間,還作出過其他跟雄濤有關的重要決定。一二年初李國寶胞弟李國章,便破例獲曾蔭權會同行會給予豁免,讓他即使是法例上列明的「不符持牌資格人士」,仍出任已易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主席。當時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作供時坦言,憂慮李國寶作為持有收費電視牌照的電訊盈科媒體的獨立非執董,若同時讓李國章操控數碼廣播,或會出現壟斷;直至李國章承諾不會影響電台運作,亦承諾不會參與其兄有關電盈的決策及討論,局方才建議批准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