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富商何東爵士長孫何鴻章的兒子何豹,於○六年以父親成立信託受益人身份興訟,控告該信託的受託人「十姑娘」何婉琪失職,指她將信託名下的地皮賤賣,損害受益人的利益,因此向十姑娘索償。高院聆案官原本於去年批准何豹修改申索內容,包括指十姑娘故意或拒絕披露何豹是該信託的受益人,以便何豹可向十姑娘索取懲罰性賠償。惟十姑娘一方昨日為此點提出上訴,高院法官判她上訴得直兼得訟費,不准何豹提出該項指控和索取懲罰性賠償。
原告何豹,被告何婉琪。被告代表律師昨上訴時陳詞指,何鴻章於成立該信託時,其三名兒子尚未成年,曾吩咐十姑娘不要將三名兒子是信託受益人一事告訴他們,何鴻章原本也是本訴訟的被告,但他們兩父子已妥協,本訴訟目前只剩下十姑娘一名被告,何豹於興訟十年之後才對十姑娘提出上述指控;但十姑娘的健康現已告惡化,律師不能就該指控向十姑娘查詢及索取指示,故何豹作出的有關修訂是對十姑娘不公平。
法官判決時指,何豹今次修改申索內容,對十姑娘提出嚴重的指控,並改變了本訴訟的焦點,加上今次修改相對上次比較遲,即使要何豹支付訟費也補償不到對十姑娘造成的損害,因此判十姑娘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HCA 121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