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行買藥墮胎有後遺症,更隨時無命!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以前黑市墮胎盛行,對比在公立醫院進行手術,墮胎孕婦的死亡率高百倍,幾乎每千人有一人死亡,故政府嚴厲打擊,非法墮胎孕婦及協助者均屬違法。
根據法例,只有懷孕廿四周以內的孕婦,由兩名註冊醫生同意下,才可在公立醫院、部分私家醫院及家計會墮胎。
靳醫生指出,醫生一般只會在繼續懷孕對孕婦有生命危險、精神損害,或嬰兒極可能有嚴重殘缺下,才會同意終止懷孕,但孕婦未足十六歲、因姦成孕等亦會為考慮因素。他認為醫生一般會同意讓未成年少女墮胎,故少女應向家人及醫生求助,毋須冒險自行墮胎。
另外,靳醫生又指現時資訊發達,墮胎方法在網上隨處可尋,大多是教人服食藥物,墮胎藥可輕易從海外網購寄運來港。此外,一種在藥房可以買到的治療胃潰瘍胃藥,因藥性強,副作用大,可令子宮收縮,以致經常被人用作墮胎藥。
自行墮胎風險極高,靳醫生指墮胎後,會有胎盤組織殘留子宮,有機會引致宮內感染,輕則令子宮留有疤痕,重則令輸卵管閉塞導致不育,甚至肚痛、發高燒及大量流血引致休克,隨時危害生命。今次墮胎的少女幸好在短時間內被揭發,醫生會處方大劑量抗生素及藥物令子宮收縮,以及進行刮宮手術替其清除殘留物,以免細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