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地方處罰損子女自信

【本報訊】在公眾地方以極端手法處罰子女,除破壞親子關係亦無助於「教好」。對於有父親罰兒子跪行過馬路,香港保護兒童會總幹事蔡蘇淑賢直言「好誇張,有過度嘅侮辱,係心理虐待」,因要小朋友在公眾地方扭耳仔甚至跪行,「係好羞嘅事」,會令其自尊及自信心受創,從而令他不敢去嘗試新鮮事。而此類懲罰亦「鼓勵唔到好行為」,故只是父親洩憤的方法,更會破壞父子之間的關係。

蔡蘇淑賢又指,該名父親沒考慮到兒子的安全,如有車輛失控,小朋友根本反應不來,認為「萬大事以小朋友安全為先」,應回家始作懲罰,此對小朋友亦是一種尊重。另外,小朋友講大話其實已是一個警號,家長不應早下定論,而是找出其說謊的原因。蔡蘇淑賢解釋,小朋友往往因未達家長要求,而講大話避免捱罵,家長應助其找「出路」,而非僅懲處。

應找社工協助

她表示,明白單親爸照顧兩子壓力相當大,故建議他找社工協助,教好兒子。亦提醒其他家長,盛怒下絕不適宜作出懲罰,因情緒往往會影響理智,故應先冷靜。而在懲罰時,家長亦應仔細講出原因,令小朋友知道父母的期望,「如果唔係佢都唔知你嬲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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