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條例修訂曾引起軒然大波,業界認為修訂可令條文更清晰,並令過時的法例重新追上千變萬化的侵權情況,但有網民則認為修訂會收緊網上的創作及言論自由。香港電影製作發行協會行政秘書長舒達明強調,修例目的是打擊大規模網上侵權等違法問題,以及增加阻嚇性,並非縮窄網民的自由。香港戲院商會秘書處亦指直播侵權影響戲院入場數字,希望政府重提修例。
雖然目前並非無法可執,但香港影業協會副總幹事余禮舜亦指出,在舉證及搜證角度,海關要確實執法對象持有侵權物品才能「做到嘢」,惟面對新興的串流直播侵權,則現行法例顯得落後且不夠清晰,「串流的話,執法時未必會搵到一個盜版檔案。」他希望透過修例,改善現況。
《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加入「傳播罪行」,針對性打擊具規模的非法串流侵權。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坦言,版權條例遲早都需要更新,但關鍵在於如何既保障版權持有人,同時平衡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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