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豪宅大王」秦錦釗去年遭海關控告他串謀五名人士涉嫌走私貨物回內地及洗黑錢近卅三億元。秦早前在區院申請案件永久終止聆訊,法官昨日判決指,認為秦提出的理據不能證明控方曾濫用程序或拖延,駁回其申請。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再訊,待各被告考慮是否同往內地取證;另外收押多時的一眾被告,昨亦獲准以廿萬至二百萬元保釋候訊。
六名被告依次是秦錦釗(五十七歲,無業)、陳潔貞(女,五十歲,會計經理)、林雅茵(女,四十一歲,無業)、秦礎成(四十二歲,文員)、侯宗慈(五十六歲,船務)及傅朝華(卅九歲,文員),被控在一○年至一二年間串謀走私及串謀洗黑錢共兩罪。
控方表示控方證人包括涉案船隻的船長及船員,正在內地服刑,快將出獄,故內地作出安排,讓本港法官、控辯雙方等到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在下月九至十日取證。控方又指秦錦釗若回到內地,很可能會被捕。
秦錦釗最初表明不會到內地,問法官「你會唔會迫我上去?」法官回應「不會,唔通我迫你上火車咩」。但他聽畢其餘被告指要諮詢法律意見後,秦亦改口稱待索取法律意見後才決定。
法官又指,秦及另外四被告均已收押逾年,故准五人保釋,秦須交二百萬元,另四人各交廿萬元。法官下令五人不得離港,還特別下令他們不得乘任何水上或陸上交通工具。
案件編號:DCCC 9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