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接機洗錢案 裝修工囚17月

【本報訊】五旬裝修工人於去年三月深夜接獲友人來電,出酬要求他在凌晨帶同數人到機場接機。裝修工於是帶同另外三名男子駕車到機場接載友人,友人當時給予他一疊「三吋厚」的鈔票作接機報酬,合共有一千萬日圓(折合約六十二萬港元),他雖感到奇怪,但沒有過問。惟其友人原來是替公司到日本收取貨款,在抵港後將逾二億日圓(折合約一千三百萬港元)「落格」,工人因洗黑錢罪成,昨被區院判監十七個月。

竟獲千萬日圓報酬

案情指,去年三月十八日,被告王炳昌(五十一歲)應一名友人的要求到機場接機,並獲得一千萬日圓作酬,對方向王表示在日本賺了錢,並吩咐王不要向人透露離開機場的路線。王其後把酬勞分發予一同接機的三名男子後,自己得到逾卅萬元。王否認一項洗黑錢罪,辯稱不知道所收的是犯罪得益。惟經審訊後,法官指王接機與所得之報酬超乎比例,連王自己亦感奇怪,早前已裁定王洗黑錢罪成,昨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72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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