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散工與友人在大埔富亨商場閒談時,與一名陌生無業漢口角,無業漢返回同邨住所取出廚刀,戴上口罩後折返,向散工涉嫌劏肚殺害。被捕無業漢事後被控一項謀殺罪,昨解往粉嶺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周五再訊,以待控方進行認人手續,期間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控罪指被告李偉民(四十八歲)於本月九日,在大埔富亨商場梯間謀殺男子丁潤光(五十四歲)。由於被告兒子和死者三名朋友均在現場,故需要進行認人手續。
辯方指被告被捕後一直由警方收押看管,期間未能洗澡,加上警署內環境嘈吵,反對繼續由警方看管。裁判官反問:「仲有得揀環境o架?」駁回辯方申請。
案件編號:FLCC 50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