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刀刺已婚男友 學護囚三年八個月

【本報訊】年輕貌美女學護搭上已婚男成為「小三」,不倫戀僅數個月便告終,男子本年初得悉學護心情欠佳,而主動上門探望,惟離開時遭學護連刺七刀傷及胸部,而令這段「小三孽緣」曝光,學護亦惹上官非被捕。她早前在區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四項傷人及一項刑事恐嚇共五罪成立,昨被判囚三年八個月。法官直言愛情有時令人盲目,被告憧憬與男事主一起,可彌補其曾經歷的感情缺失,惜事與願違,但法庭不能容忍以暴力解決問題。

廿九歲被告簡媛茌,聞判後表現平靜,雖然早前定罪後她已遭收押,但花容未見特別憔悴。辯方求情指被告曾患有適應障礙,但她沒有精神及暴力問題;辯方又指被告因本案,已無法獲取護士的專業資格。被告因在案發時,因事主的突然上門而觸動情緒,且發現事主對她不忠,才發生今次事件,故日後不會再犯。

官指愛情有時令人盲目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明知男事主已婚仍與他一起,法庭並無意做道德批判,亦指明白有時愛情是盲目的,被告當中承受很大壓力,不但沒有告知家人,更要終止懷孕。被告雖曾經歷感情失敗,渴望與事主一起可彌補以往的感情缺失,但失敗告終才發生暴力行為。法庭不會接受任何人以暴力解決問題,而被告犯錯亦令其家人及朋友憂心,並賠上前途。

法官引述報告指被告曾任法律文員、航空公司地勤及獸醫助理;被告亦沒有心理問題,精神狀況穩定;但有自殘傾向,及出現人格障礙,雖不用入院治療,但法官建議她要接受門診跟進。

被告被控四項傷人罪,指她在今年一月十二及十三日,分別在她古洞松柏塱村住所及男事主所住的健明苑停車場,四度傷害男事主鄭柏堯(卅七歲);另一項刑事恐嚇罪則指她於一月十三日恐嚇鄭母陳美芳,指會傷害鄭。

負責本案的觀塘重案第一隊督察許頌娸,在庭外呼籲巿民若遇上感情問題,應盡快尋求協助,避免不愉快事件發生。

案件編號:DCCC 38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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