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佝僂八旬老婦推輪椅作拐杖,期間遭停在燈位前的中型貨車未有察覺下開車時撞斃。司機昨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續准保釋至下月十五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六十一歲被告伍洽勝(又名吳洽勝)被控在去年十一月十九日,在長沙灣危險駕駛導致老婦何蘭芳(八十六歲)死亡。辯方求情指,被告有三年駕駛經驗,過往有黑社會相關案底外,並無交通定罪紀錄,僅小學程度的他靠駕車技能維生,事後已沒再當司機,轉做散工。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時僅以時速十公里的低速駕駛,但他承認疏忽,未有透過車輛「魚眼鏡」觀察路面,見到有人向他揮手時又未有即時落車查看。被告自撰信件求情,指已受良心責備,並透過律師向死者家屬致歉。
案件編號:DCCC 54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