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非禮12歲女徒 62歲拳師囚兩年

【本報訊】兼教泰拳及中國武術的六十二歲男師傅,情傾與自己年齡相差達半世紀的十二歲小女徒弟,不但在傳達愛的短訊時暱稱女童做「BB豬」、「做我的女人」;更藉詞要替她通淋巴,脫去其衣服推油時「裸按」她胸及陰唇位置,因而惹上官非。「多情」師傅早前在區院承認三項非禮罪,昨被判囚兩年。法官嚴斥被告的行為違反誠信,其一廂情願的忘年戀憧憬及虛擬情懷,不能構成大肆非禮女童的藉口。法官並着他應按心理報告建議,尋求專業輔導。

被告鄧天佑,兩日後便是其六十三歲生日,昨由同居女友陪同到庭。控罪指他在去年五月在其開設的屯門健體中心內三度非禮當時十二歲女事主X。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少林佛家拳香港唯一傳人,他希望有武學底子的X能與其他弟子發揚武學。及後X因曾發送「月經來了」訊息及替被告買褲,他單方面對X產生好感,其後X因想減肥,他遂建議替X推淋巴。

「幻想一廂情願的忘年戀」

辯方續指X曾就私處被觸碰而質疑被告,被告卻誤以為是兩人間的「打情罵俏」。法官反問:「大家相差五十年喎,你同我講打情罵俏,會唔會那個少少呢?」法官亦指,X在短訊中已着被告不要再喚她「BB」,「講得咁清楚都話誤解?」辯方重申被告誤以為與X做不成情侶,都可以做親密朋友。

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身為X的師傅,利用師徒間的信任及尊重,乘機大肆非禮X。而二人年齡相差五十載,被告竟聲稱對X產生情愫,「幻想一廂情願的忘年戀」,惟被告的單方面虛擬情懷不屬犯案的藉口,法官亦不接納被告聲稱,是推油只為幫X減肥的荒謬解釋。法官又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她有一定程度的創傷後遺症,需要接受專家治療。而被告在其心理報告中對事件迴避,否認孌童及因性慾犯事。

案件編號:DCCC 38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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