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時昌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不幸殉職,引起各界對迷你倉的關注;由於現時並無任何法例監管迷你倉,消防處擬立法要求倉內的走火通道需闊二點四米,以防止火警迅速在倉內蔓延。昨午聯同地政總署及房屋署等,向業界簡介法例要求,但在會內遭各迷你倉業主反對,認為走火通道過闊,「國際上沒有同業出現二點四米通道」,認為變相收窄業界的生存空間,會向消防部門提出反建議。
消防處昨午聯同地政總署等在九龍總區總部,向迷你倉業界簡述近期巡查情況,並表示將會立法加強規管;有近六十名迷你倉業主及職員參加簡介會,有與會者會後透露,處方要求各個迷你倉在每五百米的貨物中間,需有一條二點四米闊走火通道,又強調會嚴厲打擊所有欠缺灑水系統的迷你倉。據了解,業界在會上表明反對走火通道的規定,亦有人情緒激動向處方表達不滿。
在荃灣經營迷你倉的張先生指,迷你倉的安全已演變為「社會問題」,理解處方立法的決心,但明言反對處方提議走火通道的闊度,指大多迷你倉的面積只有三至四千呎,若根據處方規定的闊度,儲存空間將大幅減少。張笑言,若走火通道如此寬闊,公眾空間「大咗咁多」,迷你倉應更名為「悠閒空間」。
在油塘經營迷你倉的嚴先生批評處方為了方便執法及聲稱減低火警蔓延,強行擴闊走火通道,此舉等同扼殺迷你倉的生存空間。嚴續指,一但根據新規定立法,不少迷你倉需要「大執」;除了將貨物歸還予客戶將會減少不少生意外,又需額外資金裝修,相信會令業界元氣大傷。他嘆道新例難以適從,若最終依此規定立法「真係會執咗佢(迷你倉)」。
亞洲迷你倉商會執行董事Luigi La Tona指,業界均希望迷你倉可變得安全,但處方的規定實在難以執行,批評走火通道需闊二點四米實為無理,更直言「全球沒有任何國家曾出現此例」。他強調是次會面屬諮詢性質,相信消防處提出的法例有調整空間,而處方研究法例時可參考英國或新加坡兩地的要求。他亦正收集業界的建議並撰寫計劃書,最快會在聖誕節前交予處方。
記者 劉俊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