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宣誓案 市民改入稟狀刪除六人

【本報訊】愛港之聲成員陳嘉偉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十月十二日就十一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效力所作之判斷。陳嘉偉昨午在愛港之聲成員陪同下現身高院,向法庭申請修改其入稟狀,取消挑戰其中六名議員的宣誓有效性,另加入挑戰姚松炎的宣誓有效性;他亦要求加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作為案件答辯人之一。

加入挑戰姚松炎

陳嘉偉申請要求將答辯人由原本只陳維安一人,再加入梁君彥,又要求更改入稟狀內容。他原本挑戰秘書長裁定尹兆堅、黃碧雲、林卓廷、鄺俊宇、張超雄、陳志全、梁國雄、朱凱廸、邵家臻、鄭松泰及羅冠聰等十一名議員的宣誓有效決定,現時則刪去前六人,另加入挑戰姚松炎宣誓有效性。

現時入稟狀最新內容是挑戰陳維安裁定梁國雄、朱凱廸、邵家臻、鄭松泰四人宣誓有效的決定,另挑戰梁君彥於十月十八日,容許姚松炎再宣誓及裁定羅冠聰早前的宣誓仍然有效之決定。

現年廿七歲任職侍應的陳嘉偉昨稱,他經過慎重考慮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才決定刪除該六名議員,因認為該六人相對其餘人,違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程度較輕,故決定暫不指控該六人,但其餘人士的宣誓則明顯是有違經人大釋法後的《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

案件編號:HCAL 2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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