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帥廷認受賄4700萬

【本報綜合報道】被指涉及華潤電力內部貪腐案的香港中旅集團前副董事長兼前總經理王帥廷,其涉嫌受賄、貪污案昨在深圳市中院公開審理。被控受賄逾四千七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王帥廷進行最後陳述後,當庭表示認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據深圳市檢察院指控,二○○三年至二○一三年,王帥廷利用擔任華潤電力黨委書記、董事局副主席、董事局主席、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海港城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等三個單位和個人,在投資入股、職務任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折合逾四千零八萬元。

去年被撤黨籍 宋林案件尚未審理

在二○○六年至二○一一年,王帥廷又利用上述職務上的便利,先後十一次違規領取火電項目開發獎、非法佔有華潤電力項目公司的財物,合共逾七百萬元,檢方遂提請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王帥廷的刑事責任。

內地反腐已擴至駐港中資機企高層,是次受審的王帥廷被視為前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的左右手,宋林去年九月已被中共開除黨籍,案件尚未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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