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三方面阻人大釋法執行

人大釋法塵埃落定,剩下的是如何貫徹落實、不折不扣執法的問題。這個問題比人大釋法難很多,非常複雜,最少涉及三大方面,一是香江府衙能否有堅決積極、一絲不苟的態度和執行力;二是香江司法體系和人員對人大釋法的「理解」和判案能否和「中央保持一致」,和「人大釋法的意圖保持一致」;三是社會輿情對人大釋法、香港法治、司法獨立的「相互關係」分歧嚴重、眾說紛紜,已經成為政治博弈,必影響人大釋法的貫徹落實,直刺香港司法體系和人員的「靈魂深處」。

香江府衙要貫徹落實人大釋法,必通過它的職能部門——政府律政司。這個地位極高的重要部門的設立,就是政府用來處理法律問題的,它是香港法治的一部分,它的「領導成員和工作人員」大多是法律界人士,他們個人對人大釋法怎麼看是不容忽視的,會影響香江府衙對人大釋法的執行情況。大家都清楚,最起碼他們是不願看到人大釋法的,特別是人大「主動釋法」。當然,從專業角度和制度要求來講,他們須尊重人大釋法、執行人大釋法。但他們不是機器,即使在香江府衙、律政司當差,面對人大釋法也不可能像軍人面對軍令似的,以服從為天職。因此香江府衙這一塊能否堅決積極執行人大釋法已有疑問。

到了香港司法系統和人員手裏就更是難說,人大釋法的整個法理概念是「大陸法」,且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色彩。而香港是普通法,司法人員全部受普通法的專業訓練,他們要用普通法執行落實一國的人大釋法,箇中的難處恐怕「不足為外人道」,他們也有大把的「機會和理由」讓人大釋法在判案中走樣變形。

今次人大釋法起於「反港獨」的政治鬥爭,朝廷要求所有行政、立法、司法公職人員「政治效忠」一國,故釋法之執行必遇政治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