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難裝消防設施 議員促設基金支援

【本報訊】全港約有三萬幢舊樓需改善消防設備以符合二○○七年生效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惟部分舊樓業主面對樓宇結構殘舊,以及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失蹤等問題,無法進行改善工程而遭票控。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建議政府設立針對消防設備的支援基金,協助有需要的業主。

有居於廟街的舊樓業主梁小姐指,如要進行改善消防工程,需逾八成法團成員支持,惟過往只有約半數業主現身,導致未能展開工程。此外,大廈內不少單位已被改裝成劏房,而且樓宇結構殘舊,未必能夠裝設法例所要求的消防水缸和自動灑水系統等。

只檢控不施援 消防處捱轟

梁美芬認為,政府可成立專門基金,參考「樓宇更新大行動」的做法,向經審批的有需要舊樓業主提供資助,協助他們改善消防設施。梁又批評,消防處近年不斷向舊樓業主檢控,卻不施援手,是難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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