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署補鑊 三招防修路意外

【本報訊】今年六月至今先後發生三宗涉及修路工人的交通意外,導致四死一傷,各界怒轟路政署多年來漠視道路工作危險性。該署在壓力下終決定亡羊補牢,昨公布即日起在該署轄下的道路工程實施三項新措施,首先是在時速限制七十公里或以上的道路進行工程時,須於封閉路段的前端加設備有車載式緩撞裝置的護航車輛(俗稱箭嘴車)(或適當防撞等級的護欄)及緩衝距離,以減輕工地遭車輛意外撞擊時的損毀及對工人造成的傷害。

提高箭嘴車緩撞裝置規格

目前在快速公路進行流動作業時,包括封閉行車線、清理溝渠、緊急路面維修等,必須使用備有車載式緩撞裝置的護航車輛、閃爍箭嘴指示燈號、閃動警告燈及標誌等,路政署另一項新措施,則是將上述要求同時適用於時速限制七十公里或以上的道路進行流動作業。

至於第三項措施,是要求承辦商提高護航車緩撞裝置尾部反光度的規格,加強對車輛的警示作用,並要清楚列明護航車的最小重量,從而加強對工地工人的防護能力。上述安排只屬部門的行政措施,路政署已聯同運輸署及警務處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進一步全面審視加強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措施的需要,以進一步改善在公路上進行道路工程的安全防護措施,預計工作小組明年中完成檢討。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指,曾要求當局在工程範圍設置減速帶,但因可能對部分車輛如電單車構成危險,故未被接納。他盼政府再考慮引入可自動擺放「雪糕筒」的工程車、加長緩衝距離及在工程範圍加裝可警報車輛闖入的感應器等,進一步保障工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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