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傷勢 法醫排除護膝造成

【本報訊】七名警員於前年十月十五日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在金鐘暗角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控方昨於區院先後傳召多名有份制服曾的警員作供。辯方盤問眾警員時指,曾健超被捕時激烈掙扎,戴護膝的警員更用膝蓋壓在曾身上,質疑指曾的傷勢或與警棍無關。但控方指法醫就曾健超胸背十五處圓狀傷勢,已排除是由護膝所造成。

戴護膝警長稱或糾纏甩掉

警長程英偉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他在制服曾健超期間是有戴護膝,並用膝蓋壓在曾的背上,這可能令曾受傷;但法官在庭上翻看現場錄影片段,片中卻見不到程戴護膝。程解釋,他膝蓋有毛病,執勤時定必戴護膝,他在當日的掃蕩行動亦有戴護膝;惟現場混亂,當日他已跌過胡椒噴霧,故護膝亦可能在激烈糾纏間甩掉。

程續指,曾被制服後,他見到曾的前額和兩邊臉頰出現紅印傷勢。法官問程為何他較早前向主控官道出另一版本,稱看不到曾受傷;程解釋他當時理解主控官所問的,是曾被捕之前的情況。

總督察等作供指無用警棍

總督察劉冠騰、高級督察傅駿業、警署警長鄭浩漳及高級督察屈展焯則先後作供,他們均稱當日雖配備警棍,但制服曾健超時並無使用警棍,也沒見其他警員使用警棍。

案件編號:DCCC 98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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