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法 台恐變「藏獨中心」

【本報訊】台灣的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修正案》,今年六月底前入境台灣、來自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的「無國籍」藏族人士,經認定其藏民身份後,將可向移民署申請合法居留。是次修法引起支持「藏獨」爭議,有學者明言勢必掀起新一波政治效應,台灣當局必須審慎應對淪為「分裂人士庇護中心」的可能性。

提出修正案的民進黨立委谷辣斯.尤達卡昨明言,長期滯留台灣的藏人是因反抗大陸打壓,從尼泊爾、印度等地輾轉入境台灣,○二年已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的台灣,有義務保障無國籍人民之居留與工作權,並「讓其他國家光是看制度,就知道台灣跟中國絕對是不同的國家」。

現行條文規定,僅限九九年五月廿一日至○八年十二月卅一日入國的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才能在台灣居留,新法增訂在今年六月廿九日以前入國的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未能強制其出國,且經蒙藏事務主管機關組成審查會認定其身份者,移民署應許可其居留。

藏獨台獨港獨共冶一爐

台北大學公行系兼任副教授侯漢君昨向本報表示,涉及藏獨、港獨、台獨的議題勢必掀起政治效應,大陸會如何因應要看後續發展,至於台灣會否成為藏獨的庇護中心,台灣勢必要審慎面對。另台北教育大學教授李筱峰則指出,台灣當局以人道考量出發,「港獨應該都會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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